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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直接结算】自2017年6月28日起,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开通异地医保直接结算业务



院开异地医保直接结算业务

20176月28日起,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开始异地医保直接结算。这意味着所有外地医保患者在参保地完成个人备案,并选定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今后转诊到清华长庚住院,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回原参保地报销。

图为我院首位异地医保实时结算患者

  实现异地结算首先需要外地患者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外地医保患者在京直接医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北京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其支付标准;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患者所在参保地的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