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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骗保】打击欺诈骗保 清华长庚在行动



打击欺诈骗保 清华长庚在行动

2018下半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相应北京市、昌平区医保中心要求,我院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欺诈骗保查核行动。

欺诈骗保行为包括:定点医疗机构: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就医;无正当理由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人证不符、挂床住院、捏造诊断、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诊疗项目、耗材、物品等;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他骗保行为。参保人员: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文书或票据;以欺骗、斜坡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用本人社保卡为他人开取药品或诊疗项目;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使用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倒买倒卖已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等;虚假就医、挂床住院;参保人员的其他骗保行为。

我院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主要包括:配合市、区医保开展专项查核自查突击检查等行动5次,完成对应查核报告5次;配合加大打击骗保宣传,于院内人员密集场所粘贴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手册;于院内网公告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告知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要求院内员工严格遵照医保物价政策开展诊疗行为;加大医保医改政策宣传力度,于诊间等明显位置张贴实名制就诊、代开药开药量的医保提示,深入专科开展医保物价自查并及时宣导我院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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