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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周年】清华长庚第二批15个专业全部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11月1日电(通讯员 刘璇)2019年10月31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的公告(第5号)(2019年第86号)》,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第二批包括产科、急诊医学、肿瘤、消化、肾病、耳鼻咽喉、医学影像(治疗)、医学影像(诊断)、风湿免疫、肝病、神经外科、胸外、泌尿、呼吸、血液在内的十五个专业成功通过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2018年7月,我院首批包括内分泌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感染性疾病专业、重症医学科专业、普通外科专业(血管、肝胆、胃肠、甲乳)、麻醉专业、骨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皮肤与性病学专业在内的15个专业获批该资质。随后医院进一步更新和完善相关专业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多次组织模拟检查和培训,2019年8月,迎来国家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对我院第二批提报专业的资格认定审查。

  至此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共30个专业获得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医院通过临床试验可接触到最前沿的治疗药物,加大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同时提升综合科研水平,规范临床治疗。参与临床试验项目的受试者可获得免费检查或免费治疗的机会,减轻治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