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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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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

住出院办理管理制度

一、 住院办理
1. 门诊医生依据病患的病情需要开立「入院通知单」和「病历卡建档资料表」一并交付病患,并告知病患或家属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京医通或至医疗楼一层住院中心进行预约住院登记。
2. 住院中心经办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时,应查看患者的「入院通知单」、「病历卡建档资料表」,在确认建档资料无误后,进行住院预约登记。对当日住院的患者,如有合适病床,应即予以签床,办理住院手续。
3. 如无法确定于预约住院日可安排病床的患者,应告知患者等候住院中心电话通知确认有病床后,再来院办理住院手续。
4. 患者到柜台办理住院手续时,经办人员应核对其「入院通知单」、指导其填写「病历卡建档资料表」,发放「住院须知」。住院病患实行实名制就诊,核对病患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驾驶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我院需要医保定点)、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并依医师预估金额收取相应额度的暂缴款。
5. 对于医保身份(北京市医保、已备案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患者,应先确认其身份及相关证件有效可以正常使用后,始得以医保身份办理住院,同时收取其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在其身份未确认或证件未缴验前,应以待补卡身份办理,并嘱咐病患三日内补交医保就医凭证,确认后再行更正。
6. 3A 日间病房、眼科日间和妇产科请您按照医生开立住院日期办理住院并提前完善检查,无需等待住院中心电话通知。
7. 如需陪护请找收住院主治医师评估,因病情需要允许家人陪护时,由医生为陪护家属开立陪护相关检查并填写陪护人员流行病调查表;陪护服务:联系电话 56119291 或 18510713737。
8. 办理住院相关规定会随北京市新冠防控政策调整,以您办理住院时医院防控最新规定为准,疫情防控给您带来不便,敬请您谅解!
二、 出院办理
1.医保病患出院结算手续:应医保管理要求,医保卡需押院三天用于医保审核。您可于出院(不含出院当日)第四个 工作日起凭此单至住院中心办理结算手续,领取医保卡。
温馨提示:
(1) 门诊特殊病患者住院押卡期间,如需门、急诊就诊,请主动向挂号人员、医生、收费人员出示医保压卡凭单,以便后续报销结算。
(2) 北京医保患者住院押卡期间发生的门、急诊费用,需开立《全额结算证明》后至门诊大厅 13 号柜台盖章生效,至关系所在社保所自行手工报销。
2.非北京医保病患出院结算手续:
(1)工作日非现金业务直接至护理站病房医事柜台办理出院手续。现金业务至住院中心柜台办理住院手续。
(2)非工作日至住院中心柜台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办理住院结算手续需携带:
(1)住院暂缴款收据(住院缴款单)
(2)患者或代理人身份证
(3)住院刷卡缴费的银行卡(全部费用未使用银行卡缴费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