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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界报道我院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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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3-10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张俊杰接受采访,提出公立医院建设法务部门的重要性。

据其表示,大部分公立医院尚未建立全面、系统的法治建设体系,现有工作主要围绕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等展开,定位过于狭窄。张俊杰建议国家卫健委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指导,适时出台规定、督促公立医院加速构建法务部门;配置足够的专职人员,全面参与医院运营流程,包括监管采购、设备、人事、财务和基建等部门。

“这个建议非常好。”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医学界”,和所有企业一样,医院在进行市场运营时,涉及大量合同管理、制度起草与修订、劳动争议等。尤其是大型公立医院,人事规模、财务进出、对外合作等业务复杂程度堪比上市公司。建立法务部,是医院迈向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一步。

推进“依法治院”,得靠法务部

“医学界”了解到,北京、上海、南京、成都等多地已有医院建起法务部。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简称上海新华医院)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于2014年末率先建成由院长主管的医院法务部。

《新民周刊》报道,彼时,上海新华医院每年签署合同近600项,资金额近3亿。孙锟上任院长后,很大一部分日常工作就是与合同、钱打交道。触动他做出决定、设立法务部的,就是这各式各样的合同。

在没有法务部门时,合同等文件多经由院内不同职能部门层层制定、审阅,最终呈递到主管领导面前。在此过程中,职能部门凭借的是多年工作经验、责任心和自觉性。

“缺少专业法律人事审核把关,医院可能掉入陷阱。”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法务部副部长王婧告诉“医学界”。

“互联网医疗+融资租赁”模式的坍塌就是典型案例。2019年,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视界)法定代表人韩春善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据“人民网”2020年11月报道,约有442家医院与远程视界签订采购合同,但设备始终未到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相关诉讼的总金额或近百亿元。

王婧回顾称,不少涉案医院就是吃了缺少专业法律审核的亏。很多医院设备都没拿到,收货验收证明已经给出去了。这可能是因为太信任对方,也说明医院法律风险意识的欠缺。

法律隐患就埋置在医院内部。张勇注意到,近年,不少医疗机构在人事管理中,有违反法律法规之嫌,已经有医院因此被告上法庭。“医院人事管理很复杂。事业编制人员要遵循《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则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务员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当医院与公务员身份人员产生人事争议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但现实状况是,医院人事部门具备管人的经验,缺少法律知识储备,很难应对和发现疏漏,执行时就可能用错法律。”

“如果医院有法务部,对医院运营流程了解,可以最大程度参与医院内部合规管理。在审核合同文本、梳理制度体系时,就可以做到法律风险事前防范。同时,引导医院各职能部门,在合同拟定及制度建制中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保持一致,尽可能规避法律风险。”王婧说。

如今,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的涉法事项,先由法务部把关、完成合法性审核,然后再拿去决策会审议。

以2023年为例,王婧等人累计完成各类合同审核1300余份,全年无一例因合同条款疏失导致纠纷。通过法务谈判和法院调解及司法判决,为医院挽回经济损失103万元以上,继续保持涉诉合同纠纷结案率100%,胜诉率100%。

前述工作只是医院法务工作的一部分。综合《中国卫生标准管理》《中国卫生人才》等文章,医院法律事务应囊括医疗纠纷、合作经营、合同审核、人事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医疗广告发布、行政处罚等,要涵盖党规、法律法规规章、社会规范、国家政策和医学伦理道德规范等。

目前,各地都在提出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建设。医院法务工作向专业化、制度化发展,将有助于保障基础建设、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引进、科研、对外合作等合规。“尤其2023年《医院合规管理指南》发布、医疗反腐行动驶入深水区,医疗机构如果没有法务部门,合规运营、管理是做不好的。”张勇强调。

有法律顾问,为啥还不够?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曾告诉媒体,我国多次提出要加快推进医院法制建设工作。

2016年、2019年,《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试行)》等先后印发,都明确提出在公立医院建设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新民周刊》,上海新华医院聘请过法律顾问。在经年累月的合作中,外聘顾问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包括签约顾问的执业范围有限,只能针对特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有时,医院要再找其他律师做事后补救。这不仅给工作带来不便,还造成一定损失。

张勇有类似观点。“律师就像医生一样具有专科属性,专精于医疗行业的律师相对较少。而且,医院运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企业。做医院法务,需要置身于医疗环境中。耳濡目染后虽然不见得对专科划分了如指掌,但一定能熟悉特色化的医疗流程。这样才能准确评估医院面临的各项法律风险,提供切合实际的防范措施。”

王婧认为,医院内设法务部门相对外聘律师顾问的不同,还体现在管理介入、事前防范等方面,提供法律建议的及时性更加凸显。

2020年5月,王婧所在法务部被调整为医院一级部门,职能覆盖医院运营各方面的涉法事项,重大法律事项可直接向决策层汇报,无需按层级汇报,工作时效性明显增强。

目前,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也有外聘法律团队,和法务部互为补充。外聘团队重在事后救济,于医院出现纠纷时介入,利用其丰富经验、专业性,去解决一些复杂的问题。

法务部的优势在于预防,更多是要规范、改变医院管理方面的观念和流程。王婧等人收集、建设典型案例库,做好常见法律问题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部门频繁在院内组织各类涉法流程规范化培训,致力于在法律风险频发的地方打补丁,以保证医疗操作过程的规范有效。“我们先要对医院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规范其言行。这样,有些纠纷可能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解决也能更合理合法。”

不少先行医院尝到甜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成立法务部、建设“法治医院”后,百张床位住院患者有效投诉发生率≤0.09%,医责险赔付率≤23%,法院庭前调解率上升8.7%,行政复议案件为0,患者满意度上升1.3%,职工满意度上升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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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组织院内法务培训

成立法务部,难在哪儿?

目前,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法务部有8人从事核心的法审岗位,硕士研究生占比达75%。关键岗位5人全部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

这一规模在国内属于凤毛麟角。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曾对全国25个省市182份有效问卷进行分析,34.20%受访医院设有专门的法律部门。2018年一项针对山东省的调查显示,在130所受访三级医院中,仅36.92%设置法律部门,二级医院设置比例更低(30.84%)。

综合各项调查,增加成本支出、人员编制不足和无专项经费来源,是影响医院设置独立法务部门的主要因素。

张勇从运营成本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外聘法律顾问的成本可能更高。外聘律师通常通过与医院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或以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案件代理费,费用相对较高。“从医院长期发展看,自己设立法务部的运营成本更低。”张勇说。

受访者都表示,更大的难题或在于人才。张勇介绍,医院法务的职责范围很广,应聘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还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这两年,有些学校开设卫生健康法学专业。这是一个新兴二级学科,旨在培养更多法律+卫健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培养出的人才数量还比较少。”

“根据相关规定,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其所招募的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务人员,既不能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又不能申请成为公司律师。”王婧指出,医疗机构招募和储备专业法务人员,还需要更多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