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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刊登我院医患办樊荣文章:儿科就医 年龄线如何界定

新闻链接:《健康报》 6版 健康与法

发布时间:2018-05-17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樊荣

  【问题】

  高先生的孩子(14岁多,不到15岁)因发热到北京某医院就医。就医前高先生询问应该到哪个科室就医,医院工作人员告知需要看儿科,16岁以下都算儿童,但儿科当日号已挂满。随后,高先生带患者到另一家医院就医,在该院急诊挂号窗口询问时,该院工作人员告知14岁以下儿童去儿科,14岁以上应至成人发热门诊。高先生遂对第一家医院不满,认为该院界定儿童年龄错误,推诿患儿。

  【点评】

  儿科的业务范围,其本质为儿童的年龄标准,即多少岁以下为儿童,用以区别成人。据笔者调查,北京地区多数三级医院对儿童年龄标准的划分实行14周岁及以下、16周岁及以下和18周岁及以下三个标准。

  儿童年龄标准划定依据主要有三个:①14周岁以下的标准是源于医学的判断。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医学教科书《儿科学(第七版)》中,就将14周岁以下作为儿童的年龄标准。该标准的设立是由于儿童区别于成年人的生理状况,在疾病种类、临床表现、诊断治疗与预后预防上均存在不同,应进行专门应对。②16周岁以下标准是源于医疗保险的规定。随着“三保合一”的推进,2017年11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其中对儿童的定义为16周岁以下。该标准最初设立是出于保障义务教育期内儿童的就医需要,儿童经过9年义务教育后,初中毕业为16周岁及以下。③18周岁以下的标准是源于法律准则。我国《民法总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该标准的设立是综合考虑中国实际情况,结合中国年轻人的智力发育、身体发育等等情况而定。一般而言,18岁代表着一个人身体发育成熟、具备独立思考、理性判断能力的时间点。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1990年8月29日,我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成为其签约国之一,因此同样执行此规定。而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儿童为21岁以下,日本、瑞士为20岁以下,法国为18岁以下。

  可见,我国对儿童的年龄划定存在政策法规不统一的局面,而国与国之间的标准同样存在不同。各家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由于依据的政策不统一,也同样存在不同的划定标准,给患者就医带来了不便。由于判定标准的不同,儿科面对14-18周岁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着被认定超范围执业的可能。

  【建议】

  为了避免患儿在不同医疗机构间受到不同专业对待,也为了进一步保障患者安全,建议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政策明确儿童的年龄划分标准,以便于医疗机构严格执行。

  综合三种标准,18周岁相对兼顾智力思维的成熟;16周岁单纯仅出于报销的需要;相较而言,14周岁的划分标准最贴合医学的需要,相对更适合作为儿童的医学年龄判定标准。因此,建议将14周岁记一下划定为儿童,而14-18周岁虽尚未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其生理情况从医学上已趋近成年人,可视同成年人进行诊疗,其医疗保险报销类型与是否所属儿童并无直接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