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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清华长庚医院完成第一位异地医保患者直接结算

  清华长庚医院7月19日电(通讯员 韩冬野)6月28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开始异地医保直接结算。7月17日,来自山东的患者张女士办理出院,19日,患者的家人前来结算住院费用,成为第一位在清华长庚进行异地医保直接结算的患者。

  张女士来自山东省烟台市,因患脑积水,并伴有认知障碍等综合疾病,于7月5日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住院治疗,经神经外科诊治,住院12天后身体好转出院。

  按照以往医保报销程序,张女士需在出院一周后,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复印病历或由医院寄送病历复印件等材料;携带材料交至烟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给予医保费用报销。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开通异地医保在京直接结算后,患者出院返乡,在京的亲友在出院3个工作日后来院进行费用结算即可。“这样我家里人少跑了三趟路,报销的时间上也节省了至少一个月。”患者的表弟韩先生说。

  据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保办负责人聂广孟介绍,目前,患者出院后,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可在3个工作日后进行异地医保直接结算,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可为部分特殊患者开通出院当日结算的绿色通道。外地医保患者在京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时,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北京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其支付标准;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患者所在参保地的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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