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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哮喘日 清华长庚对您说:控制哮喘 从“听话”做起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王立万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最常见的慢性气道疾病。我国哮喘受累人群超过3000万人,哮喘死亡率达36.7/10万,远高于发达国家。20余年来我国哮喘的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北京市哮喘流行病学调查2011年数据表明,较2002年相比,市区居民成人哮喘患病率增长1倍,郊区居民增长1.5倍,而达到的哮喘控制率仅为34.9%。目前我国哮喘的总体控制水平尚不理想,究其原因,除与临床医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关外,哮喘患者对疾病的认知不足及依从性差更是重要原因。因此,要提高哮喘的总体控制水平,就要从提高患者依从性做起。

  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临床现实状况是部分患者并没有认识到哮喘是一种慢性气道炎症疾病之一特征,忽视了哮喘治疗的长期性和连贯性,仅仅只是在出现哮喘症状(哮喘发作)时应用药物,从而导致治疗不足,气道炎症进展快速,肺功能下降速率增快,生活质量过早过快下降。这也是我国固定型哮喘及难治性哮喘比例高的重要原因。

  哮喘患者治疗依从性差还表现在担忧、恐惧甚至拒绝吸入激素(ICS)治疗。临床常常发生患者拒绝吸入激素治疗,或者擅自减量乃至停药。众所周知,激素是控制和治疗哮喘的最有效的药物。吸入激素剂量小,副作用微乎其微,与哮喘发作带来的风险相比,激素对人体的不良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哮喘控制水平的评估包括对目前哮喘症状控制水平的评估和未来危险因素评估。依据哮喘症状控制水平,分为良好控制、部分控制和未控制。通过评估近4周的哮喘症状,确定目前的控制状况。以哮喘控制水平为主导的哮喘长期治疗方案可使哮喘患者得到更充分的治疗,达到哮喘临床控制。哮喘患者了解哮喘控制原则和目标,有助于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哮喘控制治疗应尽早开始,坚持长期、持续、规范、个体化分期分级治疗原则,尤其强调基于症状控制的哮喘管理模式,避免治疗不足和治疗过度,治疗过程中遵循“评估-调整治疗-监测”的管理循环,直至停药观察。

  根据哮喘的临床表现,可将哮喘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哮喘的分级包括哮喘控制水平分级、病情严重程度分级和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治疗包括:(1)急性发作期:快速缓解症状,如平喘、抗炎治疗;(2)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防止症状加重和预防复发,如避免触发因素、抗炎、降低气道高反应性、防止气道重塑,并做好自我管理。治疗目标:(1)达到并维持症状的控制;(2)维持正常活动水平,包括运动能力;(3)维持肺功能水平尽量接近正常;(4)预防哮喘急性发作;(5)避免因哮喘药物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6)预防哮喘导致的死亡。

  哮喘预后不良的未来危险因素评估包括未来发生急性发作、不可逆肺功能损害和药物相关不良反应风险的评估。肺通气功能监测是哮喘未来风险评估的重要手段,启动控制药物治疗前(首次诊断时)、治疗后3~6个月(获得个人最佳值)以及后续定期风险评估时均应进行肺通气功能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未启动ICS治疗或ICS使用不当(包括ICS剂量不足、吸入方法不正确、用药依从性差)是未来发生哮喘急性发作和不可逆肺功能损害的重要危险因素。另外,频繁使用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是哮喘急性发作的危险因素,过度使用SABA(使用定量压力气雾剂>200吸/月)是哮喘相关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

  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应依据达到哮喘控制所需的治疗级别进行回顾性评估分级,因此通常在控制药物规范治疗3~6月后进行评估。一般而言,轻度持续哮喘:第1级或第2级阶梯治疗方案治疗能达到良好控制的哮喘;中度持续哮喘:使用第3级阶梯治疗方案治疗能达到良好控制的哮喘。重度持续哮喘:需要第4级或第5级阶梯治疗方案治疗的哮喘。哮喘的严重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会随着治疗时间而变化。

  总之,虽然目前哮喘尚不能根治,但通过有效的哮喘防治教育与管理,建立医患之间的伙伴关系,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可以实现哮喘临床控制,达到哮喘良好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