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行政办公设备项目遴选公告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行政办公设备机构进行国内机构遴选,现邀请合格的机构前来参与遴选。
1、参与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函);
2)参与机构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与机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培训体系;
4)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需求文件资料发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0月11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二号楼三层采购处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56118622
报名者持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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