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放射类设备验收检测年检遴选公告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放射类设备验收检测年检,进行国内机构遴选,现邀请合格的机构前来参与遴选。
1、我院根据环保局法规和卫生部46号令,我院需对所有在《放射诊疗许可证》(如附件)在册所有设备进行辐射防护检测和状态检测,需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参与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
2)参与机构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与机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培训体系;
4)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授权书及联系方式。
4、递交资料投放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5月12日至2020年05月1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二号楼三层采购处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561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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